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咨询,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劳动者主动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对本企业或辖区内发生的事实清楚、线索明晰、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案件进行调解工作。
3、接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对符合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进行与争议案件有关的调查取证、查阅相关文件、档案,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4、积极促使劳动争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指导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可能发生的上访案件,要及时报告上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维护社会稳定。
5、负责做好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统计及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6、完成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一条规定,北京劳动纠纷律师认为,担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公道正派是指调解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威信,秉公进行调解工作,容易让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接受;联系群众是指调解员应当多和群众交流,多了解群众在劳动中遇到的问题,以使今后的调解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热心调解工作是指调解员义务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要愿意为调解工作贡献力量。
2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调解工作要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劳动政策,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员需要掌握这些知识;同时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也会在调解过程中间起到积极化解矛盾和教育当事人的作用。
3成年公民。担任调解员首先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还必须是我国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