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怎么处理?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在进行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之前,人们往往要收集哪些方便的证据呢?交通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如果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委托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损害得到赔偿要配合交通事故律师走完以下程序。
一、主体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可以到交警部门复印,也可以到各地人口信息管理中心查阅)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经济组织证明(可直接在各地红盾网或者信用网打印)
二、事故处理资料
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不予受理)通知书》及《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2、车辆技术检验报告
3、车辆痕检检验报告
4、现场勘验记录
5、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需要提交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的身份信息,地址等。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系车号*****驾驶员
2、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系车号*****车主
3、****保险公司(肇事车辆投保的),法人,地址。
(上面的信息可以再交警大队事故报告中有)
诉讼请求:
1、依法请求法院判决以上几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抚恤金、父母子女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和相关处理后事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这个内容主要写事情发生的经过和造成的结果,认定书中划分的责任,请法院给予支持。在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中有的。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所有赔偿的费用都要有合法的票据或者证明。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当事人针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而该违法行为认定影响到交通事故认定意见的,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必须撤销原认定意见,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